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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XX一個不想發的回應(總匯,以後都發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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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ac
學院研修生


註冊時間: 2007-11-04
文章: 129
來自: 新莊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五 七月 16, 2010 4:28 pm    文章主題: 關於XX一個不想發的回應(總匯,以後都發這 引言回覆

一、無論哪家網站都希望碼字青年越多越好,這跟網站鼓勵日更六千是相矛盾的,在下前面已經說過,不知您為何忽略。獎勵日更六千是在設下巨高的門檻,怎麼能說是網站有在希望碼字青年越多越好呢?不過這點無所謂啦,因為您表示您並不認為現階段還需要更多的碼字青年。

因為:您假設「投身碼字事業的人越來越多是不爭的事實」,在下看來卻不是如此。

就算「姑且認為」的確如此,這也不代表網站可以從中收益。在下舉個淺險易懂的例子:

台灣近幾年路邊小吃攤和早餐店越來越多是不爭的事實,這表示這一行前景一片大好,相關收益會越來越多?

實際上當然是剛好相反。那些小吃攤販子並非懷有興趣和熱情來投入這一行,其實是因為失業而再沒有別的事情可以做。那麼在下是否也可以假設表面上投入碼字事業的人很多,實際上他們並不求水準提升甚至也不求速度提升不求實際收益,只是因為泡在網吧當打錢工久了膩了賺不到錢了又沒有別的事情可以做?

假設有一天我們窮了,米飯需求量大增,價格也上揚,您稱呼這叫做米市場前景一片大好嗎?那只是因為大家沒錢吃比米更貴的東西了。這種所謂的前景大好,伴隨著景氣提升,相反的市場卻萎縮,簡直不是前景大好而是大壞才對。

當然在下不是說碼字的人多就一定是如此,在下只是提出有這樣的可能性而已。



二、在下要澄清一點:在下沒有質疑過推薦榜的公平性,完全同意您的說法,推薦榜是完全主觀。至於您的其他論點,在下其實有點看不懂,先假設是這個意思:「文學網站有些我們同好看來匪夷所思的舉動,其實是在商言商,僅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做。」比方說為什麼防不了刷子,還要留著月票榜點擊榜,那是因為留著榜單的利益比較大,或者甚至刷子的存在本身會帶來大量利益,諸如此類。

這一點在下可以同意也可以理解,雖然這樣會留下幾個問題:

 1.利益的最大化是主觀的。當有權利決定資本如何運用的人,深信「我的經營策略會讓我們的利益最大化」時,除非嚴重虧本,他的策略被換掉,鮮少有機會證明他的錯誤。鮮少有機會證明當時另一個策略是否有可能得到更大的利益。除非有一套非常現代化的管理流程,讓企業在決定策略時可以順便估計其風險。照目前各文學網站的經營策略的混亂狀況來說,在下以為這是不存在的。

 2.利益最大化通常伴隨著獨佔,而且會讓獨佔的企業喪失競爭力。這一點的徵兆是很明顯的:現在的起點根本就不是當年百家爭鳴時脫穎而出的起點,許多政策都和當時完全不一樣了。如果如同您所說的,這些策略都是正確的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設,那麼在這同時起點一定已經大幅喪失競爭力了。當然如果只是這樣,只要其他的競爭者加入並站穩腳跟,市場就會正常化,沒有什麼好擔心的。呵呵,這麼說起來,在下是不是該去縱橫開一本新書捧捧場呢?雖然可能寫得不好。

 3.在下真正擔心的其實是:是否所謂的利益最大化,其實只是勉強獲利而已。現在的經濟架構限制了企業在許多時候都只能打落門牙和血吞,沒有獲利或是獲利微小卻假裝有很大的獲利,因為不這樣偽裝,金主馬上抽銀根了。如果是這種狀況,真正需要的其實是網站、作者、讀者三方的通力合作,共渡難關,而不是牛皮不夠大要吹得更大,連別人都眼紅想來分一杯根本不存在的羹。如果是這種狀況,競爭只會導致全面崩盤,這個結果對於網文界來說會是致命的。說真的,類似的事情其實殷鑒不遠,「獅鷲」這兩個字現在還有多少人記得?

  聊著聊著好像離題越來越遠,不好意思,就當抬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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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豫
學院研修生


註冊時間: 2007-10-31
文章: 249
來自: 依蘭翠絲本地人

發表發表於: 星期六 七月 17, 2010 7:14 p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碼字青年是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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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ac
學院研修生


註冊時間: 2007-11-04
文章: 129
來自: 新莊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七月 18, 2010 11:19 am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采豫 寫到:
碼字青年是什麼啊?


用鍵盤打字好像在對岸稱為碼字,碼字青年好像是指網路小說的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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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研修生


註冊時間: 2007-11-04
文章: 129
來自: 新莊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二 八月 24, 2010 8:22 am    文章主題: 越推越上火的推理遊戲 引言回覆

我前面已經回帖說過了,其實不可能有「正確答案」的,因為連原作者自己的答案都無法服人。也就是說,不要太高估出題者的邏輯縝密程度。

不過既然作者已經給過範例答案,就其邏輯本身來推理一下還是可以的:

一、這裡一開始就有一個明顯的漏洞:情婦的小孩要出世了,李二急什麼?
李二會急,說明他有一個理由不能丟著情婦當單親媽媽,正常來說這是沒道理的。我活這麼大還沒聽說有男人因為情婦生了小孩要急著要和元配離婚娶情婦。
徵諸作者之前給的唯一一題的答案,可見這裡她又理所當然的想了個理由,而別人都沒想出這個理由乃是因為「原來這些人的智商都不值得期待」。那麼這個理由,她當然怎麼掰都算數,可能的理由比方說情婦家中其實是大有勢力的白道,或者其實是黑道,或者情婦認識一個取人的人頭易如反掌的超級殺手集團之類的。
也可以說這情婦實際上就是個食人妖怪,不過作者好像不搞超自然解答。
那麼隨她掰理由的不同,後頭的發展自然也不一樣。

接著就是第二個明顯的漏洞:李二在路上躲了這輛車,又躲了那輛車,第三輛車終於把他撞死。這裡作者就可以振振有詞:那些說要蓄意開車撞死人很難的答案都是錯的,因為作者原先就已經寫明了,有好幾輛車都想把李二撞死。一輛車一個車手要撞死人當然不難,但是一共一百輛車一百位車手呢?難道連一個人都撞不死?
這又呼應了前面那個作者怎麼掰都算數的、李二要急著娶情婦的理由。我們就假設這是個殺手集團好了,現在有一整個殺手集團發動很多個車手很多輛車要撞死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市井小民,那是太容易了。

接著就是第三個明顯的漏洞:李二的遺孀去警察局要聯絡方式,做戲給誰看?
事隔四個月,李二的遺孀不管再跟誰搭上,也不可能被懷疑是謀殺,所以做戲給警察看是完完全全沒有必要的。事實上她就算不去警察要資料,也可能有別的方法查出車手的身分,現在只是她選擇從警察那裡要資料。也就是說,她真的沒有撞死人的車手的聯絡方式。
沒有聯絡方式卻很想去聯絡,只有兩個可能,一是有求於人,二是有脅於人。至於情婦要財產又要房子,所以她想找律師,這純是她一面之詞,她隨便要找什麼理由都可以,根本不作數。
分析一下兩個理由:她有求於人,所以對方就很大方的滿足了她,這是笑話。套句作者自己的話:她要是想出這種答案,不如撞豆腐自殺。因為要儘往變態噁心的方向去想,所以唯一的答案就是她找到對方的把柄可以威脅對方。那麼她找到了什麼把柄呢?
這個又是隨作者掰自己高興了,這種簡單的答案,我隨便也能掰出一百個,因為作者自己已經給出的答案就是:文中沒寫出來的條件也可以隨便加,只要作者說了就算。那麼就隨便講個可能性吧!前面說過李二在路上已經閃過了兩輛車,所以李二的老婆當時就覺得奇怪,怎麼有這麼多人開車要撞死這個壞老公,所以她當時就把車號記下來了。
偶而一輛車撞死一個人,只要稍加掩飾,誰都不會發現什麼貓膩;但是一共三輛車三組車號呢?要證明整個事件被同一個黑手操控,這是相當有利的偵查方向吧!李二的遺孀事發後之所以木然,其實是在用心背記這些車號。
李二的遺孀拿來威脅車手的,就可能只是這個小小的證據而已。而這小小的證據雖然不起眼,其實對殺手集團來說也是很麻煩的:為了殺一個李二,已經有一個成員和一輛車的車號曝了光;要是有另外兩輛車的車號也曝了光,那樣損失就大了。
當然這麼一點小小的證據,李二的遺孀也不敢要求太多的東西,她只是芳心寂寞而已,於是撞死她老公的車手看她條件也還可以,兩人自然一拍即合。
因此我推測正確答案是:李二是被謀殺的,和他的遺孀無關,而是被他情婦背後的勢力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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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7-11-04
文章: 129
來自: 新莊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八月 29, 2010 11:18 am    文章主題: 航空母艦vs大艦巨砲 引言回覆

引言回覆:
我认为星际中选择大舰还是航母,其实说别的都是虚的,只要对比两个东西:
大舰有效射程和空间战机的航程。
有效射程远超战机航程(如果是激光武器,等离子武器,有效射程为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公里),那么航母就是大舰的靶子,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空间战机航程超过大舰射程,则航母可以在安全的位置释放小战机,让其靠小范围的机动性突防近距离攻击大舰。但是在星际战争中航母的打击力还是比不上大舰巨炮。不能完全取代它。
至于说大舰装甲防小飞机的,我只说一个位置:推进器就是飞船的弱点。除非大舰动力系统改为空间引力扭曲的装置,不再靠推进器,能实现360度全方位装甲。
malei2002 发表于 2010-8-29 10:00



數十萬或百萬公里級的有效射程,以目前地球的科技力來看還是天方夜譚,個人以為跟人型機甲的不合理性差不多。

簡單的三角函數問題,當射程h時,若砲口移動A度,則彈著點會移動多少距離?答案是h*sin(A/2)*2

套進三十萬公里和0.0002度之後,計算出來的答案約是一公里,請問您可否想像一下0.0002度是什麼觀念?彈著點偏移一公里是什麼觀念?您的砲多半是架設在戰艦上吧,又不是太空望遠鏡,假設您的標尺精度確實有到幾千或幾萬分之一度,在下還想請問您的砲台是怎麼避免戰艦其他的動作造成的微擾動?

而且激光武器還有擴散率問題。

因此,如果科技方面的設定不要太跳躍的話,在下假設未來的超長距離兵器會是這樣:

1.在有效射程中,擴散範圍會很大(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卻是很小),因此「彈著點」可能是一個直徑幾十公尺甚至幾百公尺的圓。

2.在有效射程中,射擊精度會很差(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卻是很高),因此「彈著點」會以很高的頻率和很大的幅度晃動。

3.晃動中有百分之幾的時間成功「照射」到目標之上稱為命中。

4.不可能針對一點破壞,所以主要作用在於消耗對手能源護盾。

5.搭載這種武器需要專用平台,而這種平台(或說砲艦)一對一的時候誰也沒有足夠的輸出破對方的防。因此運用上必須是一次好幾隻一齊行動。

6.好幾隻一齊行動還有個優點,那就是這種武器的缺點可以稍微抵消。缺點見後:

這種武器有個非常嚴重的缺點,那就是對於受攻擊的一方來說,它短時間內只會來自固定方向哦。

您的砲艦如果在三十萬公里外發動攻擊,發現「被擋住」的話,要怎麼辦?那就非得再航行少說幾萬公里才能從另一個角度發動攻擊對吧?因此不管輸出再高,若只有一艘的話,說不定連原本只是活靶的航母都不怕它,因為除非輸出已經高到可以把對手秒殺,不然對手只要造成狹長的艦身,發現挨打時就轉個方向,用防禦力極高的那一面來面對激光就可以了。但如果這樣的砲艦有好幾艘,一開始部署的時候就可以用半包圍的形式接近對手,則對方會增添防禦上的困難;當然這樣又少掉了集中火力的優點,對於防禦力本來就很高的主力戰艦來說會不痛不癢,因此實際上是否如此運用,還是要看對手的狀況。

甚至對手的艦艇不自己帶一塊特別厚的裝甲,而是靈活躲在隕星的後邊,或者有專檔激光的盾艦,則砲艦也對它束手無策。激光超長射程的另一面就是基本上很難換個角度再度發動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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